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改善农村生生态环境质量密切相关。
一、强化指导助治理。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工艺,对于县城和乡镇周边的农村污水处理,在一定半径内采用与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并网方式;对于聚居区的农户采用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或统一收集运输后集中处理等方式进行处理;对于分散型的农户,结合厕所革命,针对不同海拔和地势选择不同工艺,河谷地区农户采用水冲式化粪池处理后还田,高海拔地区可采用旱厕方式收集后资源回用。
二、纳入预算保运行。乡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一体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根据采用的工艺不同,包含药剂投放、人工、设备设施更换等,需要纳入财政预算来保障,同时进一步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统筹机制。
三、确定专人维护。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建议购买第三方服务,由第三方运营公司或者单位来进行运行和维护,地方政府纳入预算保障其经费,确保运行稳定。在地域面积大的民族地区,可以实行片区化管理,并提升现有处理工艺自动化程度,减少人员的成本投入。
四、理顺机制加强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涉及部门多,按照“政府主导、乡镇实施、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应强化统筹,统筹安排资金渠道和建设地区,形成合力。各乡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好项目实施方、建设方责任,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顺利实施。